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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某些原因丢失发票后,应该如何处理呢,需不需要登报,会不会面临罚款,凭什么入账呢?

浏览量:449 发布时间:2022-06-21 17:24:57 来源:金泰诚财务作者:专业代理记账会计

  实务中,企业某些原因丢失发票后,应该如何处理呢,需不需要登报,会不会面临罚款,凭什么入账呢?

发票丢失会面临罚款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丢失发票或擅自损毁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般情况下,发票丢失不会罚款,损毁发票会面临罚款。

发票丢失需要登报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文规定,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44号修改)第三十一条中的“并登报声明作废”。即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发生发票丢失情形的,不再需要登报声明。

发票丢失后需要做什么?

  发生发票丢失的情形,应当在发现丢失的当天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填写《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

  增值税专用发票基本联次包括3联,记账联(销售方自留,作为记账凭证)、发票联(交与购买方,购买方作为记账凭证)以及抵扣联(交与购买方,购买方作为扣税凭证)。

抵扣联丢失,如何抵扣增值税?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

纳税人丢失发票联,如何处理?

  纳税人丢失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入账,以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纳税人同时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如何处理?

  纳税人同时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可以凭借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抵扣凭证及入账的记账凭证。

  纳税人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可以凭发票记账联的复印件(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税前扣除吗?

  可以。税前扣除凭证,是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实际发生的支出,并据以税前扣除的各类凭证。发票联和记账联同时丢失的,可以凭记账联复印件(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在税前扣除,无需再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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